誘導未成年人交友?仿冒他人賬號?網信辦通報典型案例
近期,北京、天津、四川公布一批舉報受理典型案例。
典型案件1
有網民向北京市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舉報,某用戶在群組內發(fā)布誘導未成年人交友信息,通過私信向其女兒發(fā)送色情低俗內容,并對其女兒進行言語騷擾。舉報人提供了被舉報賬號信息、私信記錄截圖、舉報情況描述等證明性材料。北京市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開展核查研判工作,要求網站及時開展處置工作。目前,被舉報網站已全面清理相關違規(guī)內容,并對被舉報賬號做出封禁處理。
典型案件2
有網民向北京市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舉報,在某平臺的熱門問答下,有個別用戶通過諧音字、指代詞等形式發(fā)布暗諷攻擊地方政策,調侃國內外歷史事件的言論。舉報人提供了網址鏈接、舉報情況描述、樣本截圖等證明性材料。經核實,相關情況屬實,北京市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立即要求被舉報網站全面清理相關違規(guī)內容。目前,被舉報網站已清理違規(guī)信息十余條。
典型案件3
有網民向北京市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舉報,其在互聯網平臺分享日常生活,獲得了一定點贊量,某用戶為了蹭流量,仿冒其賬號發(fā)布雷同作品,并在個性簽名環(huán)節(jié)曝光其住址等隱私信息,引導他人對其進行侮辱謾罵。舉報人提供了網址鏈接、舉報情況描述、權利人真實身份信息、樣本截圖等證明性材料。核查相關情況屬實后,北京市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要求被舉報網站全面清理侵權信息。目前,被舉報網站已對侵權內容做出清理,并對被舉報賬號做出了相應處理。
典型案件4
天津屬地某平臺接網民舉報,有該平臺用戶惡意引導“開盒”他人,侵犯個人隱私,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網站平臺第一時間對相關舉報開展核實,依法依約刪除相關帖文,并對該賬號予以永久封禁。
典型案件5
天津屬地網信舉報工作部門接本市某中學舉報,有第三方冒用其名義注冊微信視頻號,并發(fā)布涉及丑化該校教職工視頻信息。經調查核實,該賬號確屬仿冒,對學校聲譽及教學秩序產生負面影響,相關部門及時對相關賬號依法予以關閉。
典型案件6
“成都第12屆世運會”“成都2025年世界運動會”“成都世運會”等賬號,仿冒官方機構名稱、標識發(fā)布信息,故意誤導公眾,擾亂網絡傳播秩序。相關賬號已被依法依約處置。
典型案件7
“羊***”“日月***”“庭***”等賬號,發(fā)布煽動群體對立言論,損害相關地區(qū)形象,攻擊成都第12屆世界運動會。相關賬號已被依法依約禁言。
典型案件8
“成都世運會吉祥物店”“成都世運會”等賬號及商家店鋪,仿冒官方機構名稱、標識,違規(guī)發(fā)布涉世運會吉祥物及周邊商品等售賣信息。相關賬號已被依法依約處置。
編輯:遲明緒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005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