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戰(zhàn)海峰 通訊員 尚博 攝

3月30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擾亂訴訟秩序的當事人李某送達了司法制裁決定書。據悉,此前在參加案件再審審查聽證時,李某突然情緒激動,舉起身旁的座椅試圖傷害對方代理人,被法官和值庭法警及時制止。事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該院對李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司法制裁。送達決定書后,司法警察聯(lián)合承辦人員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和釋法說理,李某已深刻認識到自身的錯誤言行,主動繳納了罰款,并表示服判息訴,履行自己的法律義務。
編輯:李曉慧